华春莹:美引渡恳求不合国际法,不具合理性。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大众号音讯,在1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1月30日是美国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恳求的截止期限。假如美方在此之前正式提出引渡恳求,是否会影响中美经贸商量方案?
华春莹:你提出的是假定性问题,我能够不回答。可是我乐意借此机会,重申中方在孟晚舟案上的严肃态度。
我有必要指出,美方宣称要向加拿大提出的引渡恳求,实质上是触及美国对伊朗制裁法案问题。可是正如我们所知,华为已屡次声明其恪守事务所在国的一切适用法律法规。我想特别强调,中方对立美方在联合国安理会结构外对伊朗施行单边制裁的态度是一向的。在安理会结构外对伊朗施行的单边制裁,自身就不契合国际法,遭到了全世界包含美国盟友的对立。加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持对立态度的。
因而,美方行为从本源上讲既不契合国际法,也不具备任何合理性,而是具有高度政治性,实质上是一种科技霸凌行为。我们对美方的实在意图看得很清楚,便是无所不用其极地镇压我国高科技企业,遏止我国的合理开展权力。国际社会一切有识之士和正义人士都应该对此表明坚决对立。
来历:“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大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