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8日清晨1时30分,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路76号两栋楼的居民正在熟睡,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忽然破门而入,将居民们强行从床上拖起,用的士运走,随后用挖土机将这两栋居民楼夷为平地,资产悉数被埋在废墟堆中。这桩令人发指的粗野拆迁案,在媒体不断的报导和有关部门的查询下,其背面躲藏的一宗精心设计的并吞国有资产案及一批暗地“操盘”的国家公职人员,开端见诸阳光下。
日前,湖南省衡阳市纪委对这起粗野拆迁、成心破坏公私资产工作所触及的违法违纪案子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处理。
案子触及的13名国家公职人员中,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11人遭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其间3人被开除党籍,另两人正在处理中。被侵吞的国有资产“汕林大厦”项目已依法履行反转,恢复原状,房子被粗野撤除的居民也得到了安顿。此前,涉案的两名开发商阳某、段某,别离以涉嫌职务侵吞、假造公函罪、不合法侵入住所罪和损坏公私资产罪被批捕。
虚拟债权债款联系,贿赂公职人员
2008年11月下旬,“11-8”暴力拆迁案6名首要嫌犯被捕,但案子并未就此停止。跟着查询的深化,该案走入深水区——“汕林大厦”房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着巨额国有资产丢失的现象。该地段占地9200多平方米,东临湘江,并与四大书院之一的“石鼓书院”为邻,是市区富贵之处,出资价值不菲。
经过专案组的深化查询,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局正科级履行员舒某、市公证处办证一科原科长阳某及石鼓区法院履行局原副局长刘某等人逐个浮出水面。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开发商与法官勾结,策划了经过虚拟债权债款联系,再走假公证和法院强制履行的不合法程序,将“汕林花园”项目转到另一家公司名下,搬运国有资产1950万元。该公司不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后,强行拆迁民房,才变成“11-8”暴力拆迁案。
2003年3月,衡阳市建设局部属的雁城房地产公司将“汕林花园”商住楼项目授权给陈友明开发。陈友明于2004年4月2日征得雁城房地产公司赞同后,又将“汕林花园”商住楼项目有偿地交由段宜勇全权负责,自主开发。段宜勇为此付款169万元给陈友明。
2005年,衡阳市政府要求“汕林花园”商住楼项目进行全体开发,段宜勇无法按市建设局的要求交纳300万元质押金,便与陈友明再度协作。2005年6月,由陈友明以衡阳市福康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雁城房地产公司签定协作开发“汕林花园”商住楼项目的协议。
2007年7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黄文忠和段宜勇、阳福生,在衡阳市西湖山庄茶楼内协商怎么将雁城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汕林花园”项目的开发权转至衡阳市国泰公司名下。
终究,三人策划了经过在段、阳两人之间虚拟债权债款联系,之后走公证和法院强制履行的程序,不合法将项目转至衡阳市国泰公司名下。随后,段、阳二人假造了欠条和还款协议,虚伪欠条内容是段宜勇欠衡阳市国泰公司1950万元,还款协议的内容是段宜勇如不能如期还款,便以“汕林花园”项目赔偿给市国泰公司。
为了顺畅处理公证书,段、阳二人还假造了雁城房产公司于2004年4且8日给段宜勇在“汕林花园”项目上有特别处置权的授权书。黄文忠拿到阳福生给予的5万元后,便带着段、阳二人到市公证处找到了衡阳市公证处办证一科科长阳剑,要求阳剑帮助为段、阳二人签定的《还款协议》进行公证以及出具强制履行公证书。
阳剑在收受黄文忠转送的好处费之后,明知段、阳之间如此巨大的债款或许有假,也不复核这项债款和“雁城公司的特别授权书”等文件的真实性,便诈骗衡阳市公证处负责人出具公证书。2007年8月1日和8月14日,阳剑先后为阳、段二人出具了《还款协议》公证书和强制履行公证书。次日,衡阳市国泰公司执这两份公证书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
同年8月23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被告人阳剑出具的两份内容有严重失实的公证书作出裁决:将“汕林花园”项目以1950万元赔偿给国泰公司。同年8月29日,衡阳市疆土局依据市中级法院协助履行通知书为衡阳市国泰公司处理了“汕林花园”项目用地7313.8平米的疆土使用证,给雁城房地产公司和国家形成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政府部门维权困难
此间,衡阳市建设局在得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书宣布后,随即以雁城公司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名义向各个部门函告或许电告概况,但不久后,国泰公司依然顺畅地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随后,雁城公司向衡阳市委、市政府及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告发,衡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办支队开端进行查询。公安机关将“雁城公司的特别授权书”的复印件拿到湖南省公安厅进行判定,定论为假造。
为了隐秘本相,对立有关部门查询,段、阳等涉案人员乃至假造了湖南省委领导的指示阻止查询。衡阳市建设局、雁城公司则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对衡阳市中级法院履行进行复议。但得到的答复是驳回请求,让他们以民事诉讼的方法建议权力。
衡阳市建设局还企图联合部分人大代表,在衡阳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质询案,要求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数千万元项目产业是怎么被蚕食履行”给出说法,但终究没能成行。就在雁城公司和衡阳市建设局徘徊无计之时,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1-8”不合法拆迁工作。这才在湖南省市领导的注重与媒体不断的重视下,改动了工作的开展进程,形成了一个“城门失火,福及池鱼”的意外结局。
记者了解到,移交司法机关的4名公职人员中,黄文忠因犯受贿罪,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产业1万元。阳剑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年8个月。
本报长沙2月11日电